6月24日,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了全省法院3年來毒品犯罪案件審判情況,以及毒品犯罪案件呈現(xiàn)出的8個特點。2017至2019年,全省法院一審審理涉毒品犯罪案件6062件近8000人,判刑近7000人。
從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實踐看,案件數(shù)量及涉案人數(shù)仍呈波動高位運行態(tài)勢,呈現(xiàn)出8個特點。
一是毒品犯罪呈高發(fā)態(tài)勢,與2014年至2016年的4144件相比,近3年同比上升46.28%。
二是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高發(fā)。3年來,全省法院一審審結(jié)涉毒品犯罪中,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案件3912件,占案件總數(shù)60%以上。三是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高。在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236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及以上刑罰481人,與其他類型犯罪相比,判處監(jiān)禁刑多,附加財產(chǎn)刑多,緩刑少,免予刑事處罰少。
四是涉案被告人中有前科人員較多。毒品犯罪累犯占比較高,2017年為18.20%,2018年為15.70%,2019年為21.64%,涉毒人員刑滿釋放后又實施毒品犯罪的明顯高于其他類型犯罪。
五是涉案人員年齡跨度大、受教育程度低。在被判刑的罪犯中,年齡最大的83歲,最小的僅為16歲;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涉案人員占比83.63%。
六是跨地域毒品犯罪明顯增多。3年來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外省籍人員462人。從全國來看,我省為毒品的下游消費市場,毒品多從省外販賣、制造、運輸至我省。
七是涉案毒品種類呈地域性特點。
八是涉毒違法犯罪行為極易引發(fā)盜竊、詐騙、搶劫、毒駕、故意殺人等次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