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記者從太鐵公安處獲悉,吳某因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限制乘坐高鐵、軟臥、飛機等,竟用撿拾來的身份證購買軟臥車票乘車,結(jié)果在列車上,警方依法將吳某查獲,并將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近日,市民張先生收到了一條12306發(fā)來的手機短信,內(nèi)容顯示他購買了一張去往銀川的火車票??勺约鹤罱鼔焊蜎]有購買過火車票,怎么卻收到了這樣的信息?一頭霧水的張先生為了找到答案,趕忙來到太原車站派出所尋求民警的幫助。
接到報警后,民警根據(jù)票面信息查詢,那趟開往銀川的列車已經(jīng)發(fā)車了。民警立刻與列車上的乘警取得了聯(lián)系,讓對方幫助協(xié)查。乘警找到票面顯示的軟臥鋪位時,一名吳姓男子正持有對應車票坐在那里,乘警立即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核實。最初,吳某堅稱是張先生的朋友,屬于借用其身份證購票,而采取這一行為的原因是由于有急事要趕回家,使用自己的身份證購票乘車存在時間沖突,不得已而為之。當乘警將證據(jù)擺在他面前時,他才終于松了口,承認是用撿來的身份證冒名購票乘車的事實。
那么,吳某為什么要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件購買車票呢?據(jù)他講,因自己開設公司經(jīng)營不善倒閉,背負了較多欠款,因此被限制了高消費無法購買高鐵、軟臥等車票,此次出行為了路上能夠舒適一些,便利用撿來的身份證購買了一張軟臥車票,沒想到卻因此被民警查獲了,并且還要為此接受法律的制裁。
太鐵警方提醒,請廣大市民保持良好的征信記錄,一旦被列為失信人員,將給生活帶來極大不便,更不要在被列為失信人員后為圖方便采取其他違法行為,錯上加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