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靈石來并男子董某,5年前就曾因飲酒后駕駛受到處罰,但又于8月8日一早再次飲酒后駕駛,在高速公路濱河西收費站被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民警查獲。因?qū)儆诙尉岂{,董某不但被吊銷了駕照,還會被行政拘留。
當(dāng)天早上7時許,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民警在濱河西收費站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越野車的駕駛?cè)硕?,每百毫升血液中含?4.86毫克酒精,屬于飲酒后駕駛,而董某的車上居然還拉著他的母親和女兒。董某的母親對民警說,董某前一天夜里與朋友聚會,吃燒烤喝啤酒,折騰到凌晨兩三點鐘才休息,早上6點起床后準(zhǔn)備拉著她和孫女回靈石老家。
董某屬于飲酒后駕駛,原本應(yīng)給予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半年的處罰。然而,民警一查董某的資料,卻發(fā)現(xiàn)他曾于2014年5月13日因飲酒后駕駛被靈石交警查處過,這次就屬于“二次酒駕”了。按照相關(guān)法規(guī),董某最終受到罰款2000元、吊銷駕照、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責(zé)編: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