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轎車司機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情況下,強行通過路口,而摩托車騎手則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結果兩車相撞。5月31日,交警迎澤二大隊通報了這起發(fā)生在解放路羊市街口的交通事故。
轎車司機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情況下,強行通過路口,而摩托車騎手則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結果兩車相撞。5月31日,交警迎澤二大隊通報了這起發(fā)生在解放路羊市街口的交通事故。
5月26日13時許,一輛兩輪摩托車由北向南通過解放路羊市街路口時,與一輛由東向西通過路口的白色轎車相撞,造成摩托車騎手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交警通過詢問雙方當事人并調取行車記錄,發(fā)現(xiàn)事發(fā)時,摩托車騎手占用右轉車道直行通過路口,而轎車司機承認由于受到其他車輛干擾,事發(fā)時他已不具備正常通過路口的條件,但心存僥幸準備加速強行通過,沒想到在即將駛出路口時,與摩托車相撞。
交警認定,雙方駕駛人的行為都是引發(fā)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并提醒大家,通過路口時一定要按照導向車道行駛,而一旦在通過路口過程中遇到變燈,不具備安全通過的條件時,切勿強行通過。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