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傳月期間,各級消防救援部門持續(xù)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在此過程中,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蠢蠢欲動,他們冒充消防救援部門工作人員,打著消防宣教旗號,干著“掛羊頭賣狗肉”的勾當。11月24日,省消防救援總隊發(fā)出相關通報,提示大家謹防上當受騙。(《太原晚報》11月26日)
類似騙局由來已久,必須嚴防。新聞中的騙子,半小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后,直接推銷起了“初中全科規(guī)劃指導課”——完全無關的內(nèi)容,自然引起校方的懷疑,最終導致敗露。如果他們賣的不是課程,而是滅火器、消防毯等器材呢?
常見的套路往往是身著“消防制服”的人員為社區(qū)居民或單位職工進行培訓,講解過程繪聲繪色,播放案例觸目驚心,一切都在為最后的銷售做鋪墊,最終“趁熱打鐵”獲利不菲。既然是騙,自然有風險,所以銷售的產(chǎn)品往往質(zhì)次價高,或者干脆就是假冒偽劣,以追求高風險下的高收益。還有的,則是通過上門檢查的方式,要求商家立即更換他們的產(chǎn)品。其共同點就是對方往往身著制服,出于對消防安全的重視、消防人員的信任,交易很容易達成。當然,也有人是敬畏對方手中的處罰權,圖個“花錢買平安”。
救援人員也好,執(zhí)法人員也罷,不可能同時肩負銷售消防器材的職能。因此,只要“消防人員”進行招攬工程、推銷產(chǎn)品等營利性活動,幾乎可以判定是騙子無疑,保留證據(jù)并報警就是最好的選擇。退一步說,事前核實驗證對方身份,不給其可乘之機,才是更負責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