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發(fā)改委、市教育局公布四所民辦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收費標準,自2024年秋季招生開始執(zhí)行。
經(jīng)學校申請,市發(fā)改委、市教育局核定太原市魯藝中學校、太原市常青藤中學校、太原市博大學校、太原市聞勵實驗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收費標準。具體標準為,太原市魯藝中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2000元/生·學年,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為3100元/生·學年;太原市常青藤中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2000元/生·學年,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300元/生·學年;太原市博大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0000元/生·學年;太原市聞勵實驗學校,初中教育階段學費基準收費標準為20000元/生·學年,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為3100元/生·學年。學??稍诨鶞适召M標準基礎上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各學校為方便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參照相同辦學層次公辦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學生自愿、據(jù)實收取、單獨立賬、定期結算”的原則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學校自主經(jīng)營的食堂向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有關部門要求,各學校不得捆綁收費項目進行收費;不得在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獲取差價;學生若退(轉)學,學校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退學生一定費用,具體退費辦法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