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根據《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太原地區(qū)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7月1日起調整。生產經營有困難的企業(yè),可按照相關規(guī)定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基數和比例都要調
《通知》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1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后,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為,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fā)放工資月數;工資總額具體由下列6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同時還包括按月、按季、按年發(fā)放的屬于工資總額范用的獎勵性工資。
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或者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應當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應當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以調入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上述兩種情況繳存基數在本年度內不再進行調整。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單位在辦理完2022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后,自2022年7月起,進行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的調整;逾期調整,應當從7月份開始補繳。
實行上下限控制
根據《通知》,太原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按照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太原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95688元計算,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3922元;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fā)【2021】81號)規(guī)定,本年度繳存基數下限為小店區(qū)、迎澤區(qū)、杏花嶺區(qū)、萬柏林區(qū)、尖草坪區(qū)、晉源區(qū)、古交市、清徐縣1880元;陽曲縣1760元;婁煩縣1630元。
最高月繳存額為5741元,各繳存比例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按照《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標準》執(zhí)行。最低月繳存額為小店區(qū)、迎澤區(qū)、杏花嶺區(qū)、萬柏林區(qū)、尖草坪區(qū)、晉源區(qū)、古交市、清徐縣188元(單位94元個人94元);陽曲縣176元(單位88元個人88元);婁煩縣163元(單位82元個人81元)。
企業(yè)單位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qū)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應當執(zhí)行同一繳存比例。機關事業(y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按原標準執(zhí)行,繳存比例一律取整數。
靈活就業(yè)人員可以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fā)〈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和《關于公布2021-2022年度靈活就業(yè)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分檔定額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的標準,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進行繳存基數調整。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基數調整通過“太原手機公積金App”自助申請辦理。
有困難可申請緩繳
《通知》明確,各繳存單位應如實申報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繳存標準。單位不進行年度繳存基數調整的,在辦理2022年7月份繳存業(yè)務時,柜面辦理應提交《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年度調整情況說明書》,網上業(yè)務大廳辦理,應在線確認。
如果繳存單位是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開通單位網上業(yè)務大廳功能的單位,單位專管員可以直接通過網上業(yè)務大廳,辦理本單位職工繳存基數、比例調整。
如果是柜面辦理,單位應當填報《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繳存比例年度調整申請書》和《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清冊》,并制作《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清冊》電子版,通過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分理處/管理部前臺柜面進行調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yè),可以根據《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申請階段性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階段性支持政策結束后,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yè),可以按照《太原市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相關事項的規(guī)定》,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