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乘坐公交車時,不慎將裝有重要合同的背包落在車廂內。幸虧公交司機及時發(fā)現,最終車隊輾轉和失主取得聯系。2月11日,李先生前往西銘公交車場,取回了丟失的背包。
2月10日晚,李先生乘坐16路公交車回家時,不慎將背包落在車上,包內裝有一份重要合同以及身份證、現金等物品?;丶液?,李先生發(fā)現背包遺失非常著急,因時間太晚了,他只好第二天上午聯系公交智能調度中心,但沒有得到有效信息。隨后,他又撥通了公交熱線,輾轉和16路公交車隊取得聯系,終于得知了背包的下落。
原來,當天晚上,16路公交司機張冠蘭駕車返回車場,例行檢查車廂時,在一排座位上發(fā)現一個背包,因聯系不到失主,便將其交給了車隊管理人員保管。
認領失物時,當看到合同、身份證等重要物品都完好無損,李先生非常感動,拿出現金酬謝,但被車隊工作人員婉拒。
(責編:張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