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改委8月30日公布太原市童樂雙語學校新的收費標準。
童樂雙語學校學費每生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2100元。按學期或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學校為方便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可參照相同辦學層次公辦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在遵循“學生自愿、據(jù)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下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項目,不得與學費一并統(tǒng)一收取,需按學期向學生公布收支情況。
除上述收費外,學校不得擅自增加設立任何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在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獲取差價;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不得通過提前開學等形式或變相違規(guī)補課加收相關費用。學校自主經(jīng)營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上述收費標準自2021年秋季起執(zhí)行,2021年秋季學期前招收的學生仍按原收費標準執(zhí)行。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