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民政廳發(fā)布消息,我省將對4類“僵尸型”社會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的“僵尸型”社會組織主要涉及:近兩年連續(xù)未參加年報(年檢)、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一年未開展活動、近兩年未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對外開展活動,以及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動員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四個階段組織實施,對“僵尸型”社會組織給予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注銷登記和限期整改等處罰措施。
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是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社會組織監(jiān)督管理工作有關要求和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領域重大風險的重要舉措。此次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推進落實;加強風險研判,依法依規(guī)處置;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整治工作納入常態(tài)化管理,及時有效清除“僵尸型”社會組織。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