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我省著力推動對外勞務輸出,首先打開日本市場,逐步進軍新加坡、以色列、韓國、德國等國際市場。5月28日,省人社廳與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扶貧辦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做好對外勞務輸出工作的通知》。
一般性工種培訓費用,包括語言培訓、技能培訓和適應性培訓,按人均最高不超過1萬元據(jù)實核算;介護、賓館服務等工種的語言培訓、技能培訓、適應性培訓費用,按照人均最高不超過1.7萬元據(jù)實核算。組織單位可向培訓面試合格的學員,先行收取1000元的培訓費,培訓合格并且在國外就業(yè)的,返還本人。
勞務人員出國費用,包括護照費、簽證費、機票費、出境體檢費,從各級就業(yè)補助資金中支付,最高不超過4000元,由對外勞務輸出機構墊付,人社部門在勞動者出國就業(yè)后核算支付。
推薦面試學員的各類院校、機構等,按面試合格1人5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組織單位,按照每培訓合格1人1500元、培訓合格后在國外成功就業(yè)1人4000元的標準獎補。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