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我市人才獎勵申報工作作出安排,將于4月24日至5月25日開展2019年度入選國家級、國際性獎項獲獎人員獎勵,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資助補助及人才培養(yǎng)、進修和研修補助的申報工作。
根據(jù)《太原市國家級、國際性獎項獲獎人員獎勵辦法》,獲得A類獎項給予50萬元獎勵,獲得B類獎項給予30萬元獎勵,獲得C類獎項給予20萬元獎勵,獲得D類獎項給予10萬元獎勵。
根據(jù)《太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資助補助辦法》,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一次性資助50萬元,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每人每年發(fā)放生活補助3萬元,發(fā)放時間為2年。
根據(jù)《人才培訓、進修和研修補助辦法》,由組織或單位選派在職(聘)人員參加培訓、進修和研修的,給予用人單位1萬元~5萬元補助。
申報入選國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養(yǎng)單位獎勵,國家級、國際性獎項獲獎人員獎勵,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資助補助及人才培養(yǎng)、進修和研修補助的申請對象、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申請地點、獎勵(資助補助)標準、辦理流程,詳見太原市人社局官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