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將被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并向社會公開披露……1月10日,市消防救援支隊發(fā)布消息,為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問題,從即日起至3月底,我市組織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
“4米消防通道的寬度,也是生命的寬度。”消防車通道是火災發(fā)生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現占用、堵塞、封閉情況,將嚴重影響消防車的正常通行,延誤滅火救援最佳時機,如若救援不及時極易造成火災蔓延擴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此次治理行動范圍是所有滅火和應急救援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人員密集場所周邊、居民住宅小區(qū)及單位內部的消防車通道等。
按照要求,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米,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消防車通道上不得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消防車通道與建筑之間不得設置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采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應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不影響消防車通行。
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將依照《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條例》規(guī)定進行處罰,對單位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責令改正,并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可采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消防救援機構在執(zhí)行滅火救援任務時,有權強制清理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障礙物。對阻礙執(zhí)行任務和消防車通行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罰款或行政拘留。消防部門提醒,一旦發(fā)現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及時進行制止和勸阻;對當事人拒不聽從的,應當采取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并向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機關報告,舉報投訴電話9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