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看見貨車司機忙著卸貨,男子閆某竄至駕駛室,偷走一部手機,事后又用手機支付系統(tǒng)購物消費。8月1日,小店警方通報,閆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刑事拘留。47歲的閆某是我市人,曾因吸毒多次被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2017年和2018年還分別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有期徒刑1年。今年5月,閆某刑滿釋放,但他不思悔改,無心找工作,又干起了偷盜的“營生”。7月15日,閆某竄至長風(fēng)街附近,伺機尋找作案目標(biāo)。上午10時20分,閆某來到一家商場地下車庫入口,看到一輛灰色廂式貨車停在旁邊,車門未鎖,司機正在后備箱處卸貨。閆某悄悄走到貨車前,趁司機不注意將放置在駕駛室里的一部手機偷走。得手后,閆某嘗試發(fā)現(xiàn),手機竟未設(shè)開機密碼,并且手機支付寶賬戶也是小額免密碼支付。隨即,閆某分多次使用支付寶購買了價值5170元的高檔香煙,后又將手機和香煙銷贓,揮霍一空。
接到貨車司機報警后,公安小店分局親賢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偵查,根據(jù)視頻監(jiān)控資料鎖定了閆某的體貌特征。7月26日,民警在體育西路一小區(qū)門口將閆某抓獲。